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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修繕住宅補助-高雄市

申請資格與內容

1. 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高雄市)市民。
2. 
申請住宅修繕者,須非居住於公有宿舍或安置於老人福利機構或護理之家,且須為本市列冊中
    低、低收入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以戶為單位,低收入戶老
    人最高補助新臺幣
3萬元;中低收入戶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
    最高補助新臺幣
2萬元,向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提出申請。
3. 申請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及生活輔具者,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項目及生活輔具類別、最高補助金
    額、最低使用年限及補助對象等事項,依據內政部「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
輔具
    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項目表」規定,自核定補助起十年內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同時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申請補助,但輔具使用年限未達最低使
    用年限之相同項目不得重複申請,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提出申請。

應備文件

1. 申請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或住宅修繕者:
    (1)
申請表正本
    (2)身份及戶籍證明文件
    (3)改善房屋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如屋主非申請人者,應加附屋主同意改善書)
    (4)改善房屋設施設備之估價單正本
    (5)各申請改善項目之施工前照片正本、代辦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申請生活輔具者:
    (1)申請表正本
    (2)身份及戶籍證明文件
    (3)代辦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服務單位

1.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全國單一號碼:412-8080
2. 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713-4000,傳真:713-4973
   
網址:http://khd.kcg.gov.tw/Main.aspx?sn=666
中正站(鹽埕、鼓山、左營、楠梓、三民、新興、前金、苓雅、前鎮、旗津、小港區)
    電話:
(07) 713-4000-1811、傳真:(07) 713-4973
仁武站(鳳山、鳥松、仁武、大社區)
    電話:
(07)373-2935、傳真:(07)373-2940
大寮站(大寮、林園、大樹區)
    電話:
(07)782-1292、傳真:(07)782-1295
岡山站(岡山、橋頭、燕巢、田寮區)
    電話:
(07)622-4718、傳真:(07)622-4351
美濃站(旗山、甲仙、茂林、六龜、美濃、桃源、杉林、內門、那瑪夏區)
    電話:
(07)682-2810、傳真:(07)682-2812
永安站(彌陀、梓官、茄萣、永安、阿蓮、湖內、路竹區)
    電話:
(07)691-0923、傳真:(07)691-2961 
3.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337-33768337-3370

相關檔案下載:

民眾無障礙環改、住宅修繕及輔具-申請檢核表-新.xls 
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doc 
高雄市老人修繕住屋補助辦法.pdf 
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項目表(9904修正).doc 
屋主改善同意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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